发布时间:2024-06-12 信息来源:沙湾区政协
沙湾区政协认真落实全国和省、市政协部署,牢牢把握新时代提案工作要求,切实增强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,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“提、立、办、督”各环节,努力在沟通中增进理解、在协商中达成共识、在协作中解决问题、在破难中促进发展,提高了服务中心大局的贡献率。
强化政治统领,形成良好格局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,区委常委会、区政协党组坚持每年研究解决提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为提案工作把方向、定基调,做到提案提出坚持政治原则、提案审查严守政治标准、提案办理彰显政治效果,始终与党政工作同频共振。建立区委书记、区政府区长、区政协主席等区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,坚持每年遴选10件左右重点提案由区委、区政府、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。区政协全会后,区委办、区政府办赓即召开提案交办会,印发《沙湾区政协提案办理督办工作方案》《沙湾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方案》,及时分解落实提案办理任务,会同区委、区政府督查部门定期开展提案专题督办。
注重统筹联动,提升提办质量。坚持选题准,聚焦中心大局,助力决策需要,体现人民心声;坚持情况明,全面了解情况,深入透彻分析问题,力求做到不调研不提提案;坚持建议实,做到切口小、靶向准,提高了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坚持每年在政协全会召开前编印《提案征集提纲》,开展提案知识培训,广泛收集提案线索,多措并举提高提案质量。坚持每年召开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暨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,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每年到会通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,就相关重点提案进行办理协商。建立提案办理“回头看”机制,对上年度重点办理协商提案成果开展“回头看”,推动提案办理有效落实。坚持把办理成效作为检验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尺,促进提案“办理满意”向“落实满意”转变,真正把提案“办了”“办好”“办结”。
健全完善机制,推动成果转化。建立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机制,丰富提案督办形式,区委书记、区政府区长、区政协主席以上率下领衔督办重点提案,高位推动政协提案办理落实。建立提案办理“清单制”,重视委员反馈意见,从单纯对办理结果的评议,拓展到对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的全面评议,提高了委员满意率。加强提案办前、办中、办后沟通,深化对提案建议的再认识,组织提案者、提案承办单位、提案委等单位共同参与,开展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科学评价,提高了提案质量。强化提案成效宣传,充分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杂志、网络平台等加强提案工作宣传,传递“政协好声音”,共同推动提案工作提得准、办得实、用得好,有效调动提、办、督各方工作积极性。